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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檢召開第三次選舉查察期前策略會議
【記者朱怡甄、李光曜/南投報導】南投地檢針對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召開第3次選舉查察期前策略會議,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長林錦村蒞臨指導,期全力防制賄選、暴力、境外勢力、選舉賭盤、假訊息(含深偽影音)介入選舉,達成公平選舉,守護民主之核心目標。
會議由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長周士榆主持,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陳志成、刑事警察大隊長吳易泉、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副主任許意慈、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副主任莊明泰、南投縣政府政風處長林振和、南投憲兵隊長劉志敏、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長劉永畯、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賴政安、姚玎霖主任檢察官均出席參加會議。 又南投地方檢察署於8月底即將有兩位主任檢察官異動,為求選舉查察工作無縫接軌,特別邀請即將到任之黃慧倫、吳昇峰主任檢察官列席與會。 會議係由南投地方檢察署、南投縣政府警察局、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南投縣政府政風處提出當前選情分析、情資蒐報、查賄及反賄策略與相關作為、執行情形及績效等期前策略重點項目報告,期盼透過本次會議進行充分意見交流後,凝聚共識統合戰力,精進選舉查察作為,展現維護乾淨選風之堅定決心。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長林錦村聽取各與會機關報告後,做成下列具體指示,包括:(一)應精準佈建地雷,隨時檢視成效,並設法提升地雷之引爆率,例如教導佈雷對象如何蒐集事證。 (二)具體有效情資,應符合最高檢察署頒布之三個要件,第一是具體有效之人事時地物;第二是需要經過初步查證;第三是提供後續的偵查方向。 (三)應遵循法務部函頒之「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工作綱領」,及最高檢察署115年7月20日召開之「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檢警調廉移高層首長選舉查察座談會」上級指示工作重點,辦理選舉查察工作;(四)應依最高檢察署於115年6月3日召開之「檢察機關辦理妨害選舉案件有關深度偽造與假訊息處理參考流程」研商會議結論,及115年6月18日台文字第11512003460號函,處理深度偽造及假訊息案件。 尤其,對於執法部門之不實訊息,應即時澄清。 (五)警方協助發送「守護家鄉的一票-檢察長給鄉親的一封信」時,一併加強宣導妨害選舉態樣及反滲透法重點規範。 (六)賄選風險評估,應隨時進行滾動式檢討,並基於80/20法則,調整布雷、查賄及反賄宣導力道,另應及早規劃查賄之人力調配。 (七)針對賄選高風險候選人,就其幕後之金主及樁腳資料應儘早蒐集掌握。 (八)查賄如有所獲,應一併檢視能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最後,林檢察長期許各與會同仁能發揮團隊合作之精神,嚴正執法,以端正選風。
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長周士榆表示,南投地方檢察署前於今年4月2日、6月17日召開兩次選舉查察期前策略會議、並於6月18日完成轄內八個分局之分區座談會,已有效整合查察團隊及強化情資交流。 另近期警方會協助發送「守護家鄉的一票-檢察長給鄉親的一封信」,後續如有接獲對此信件之反饋訊息請即時轉達。 再者,期盼所有團隊成員持續精進情資品質,避免無效情資,並進行有效、精準布雷,齊心協力做好查賄制暴、阻絕境外勢力介選、斬斷選舉賭盤、防堵假訊息干擾等選舉查察重點工作,並依轄區特性因地制宜,積極規劃選舉查察及反賄選宣導等相關事宜。 周士榆檢察長亦呼籲民眾如有妨害選舉情資,請積極提出檢舉,針對檢舉人資料絕對保密,使本次選舉能在公正、平和之情形下,達成乾淨選舉與選賢與能之任務。 南投地方檢察署檢舉妨害選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
圖: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長林錦村致詞。 (記者李光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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