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位於 - 焦點新聞
|
裁決處推動交通違規主動退款新措施 退費更便捷、服務更貼心
台中市政府為提升民眾辦理交通違規罰鍰退款的便利性與行政效率,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持續推動「交通違規主動退款」便民服務措施,讓退款作業更加主動、迅速且安全,民眾無需再親自提出申請,即可輕鬆完成退費流程,落實以民為本的服務精神。
以往民眾若因重複繳納或多繳交通違規罰鍰,必須自行發現並提出申請,除需填具申請書外,還須檢附繳費證明、帳戶影本等資料寄送至裁決處,程序繁瑣且耗時,往往造成民眾困擾。 為改善此情形,裁決處積極運用公路監理資訊系統資料,並研議導入資訊系統整合機制,建立自動導出退款通知單功能,大幅提升主動通知民眾辦理退款的效能。
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指出,當系統自動比對確認有退款情形時,裁決處即會主動寄發「交通違規退款匯入指定帳戶通知單」予民眾,主動提醒並協助辦理退款手續。 民眾只需依通知單指示,檢附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及相關資料回郵寄送至裁決處,無須親自臨櫃辦理,即可完成退款申請。
台中市裁決處說明,在收到民眾回傳資料後,裁決處將立即啟動退款流程,並由專人核對資料、辦理匯款作業。 整體作業平均約10個工作天即可完成,退款金額將直接匯入民眾指定帳戶,且全程免收任何手續費,連匯費亦由裁決處全額吸收。 退款完成後,系統並會自動以簡訊通知民眾,讓民眾即時掌握退款進度,安心又便利。
台中市裁決處補充,本項「主動退款」措施的推動,不僅簡化行政流程,更讓民眾感受政府積極服務的誠意與效率。 透過資訊系統的整合與自動化,裁決處能即時掌握繳費紀錄,確保退款作業透明、安全、迅速。 同時,也可減少因人工審查或資料遺漏所造成的延誤,提升整體行政效能。 過去常有民眾因不清楚退款申請流程或未及時發現重複繳費,導致權益受損。 現在透過「主動退款」制度,將服務主動化,民眾不再需要為退款問題奔波或等待,真正落實「主動服務、迅速退費」的施政理念。 (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廣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