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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盛唐、九褔中醫 中市轉請廢止醫師證書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盛唐及九幅中醫診所不當醫療致患者鉛中毒,中市衛生局依醫師法相關規定,將呂0明醫師及洪0宏醫師移付懲戒;醫懲會1月29日召開懲戒會議,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懲戒決議廢止該2人醫師證書,衛生局將轉請衛福部執行;康然中醫診所張0為醫師,懲戒停業3個月、命接受繼續教育12小時,欣隆藥業公司未經核准擅自製造藥品,衛生局依藥事法廢止藥商許可執照。
盛唐及九褔中醫診所,因呂0明醫師及洪0宏醫師不當醫療及使用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禁止使用的藥物,導致40位民眾(盛唐28位、九褔12位)因長期服用診所開立的中藥處方,造成血液及中藥粉包皆檢測出鉛含量超標,受到嚴重傷害而住院治療,甚而恐留後遺症,衛生局完成行政調查後,依據違反醫療法、醫師法相關法規,從重裁處呂0明醫師及洪0宏醫師各121萬元、64萬元併停業處分,另依違反藥事法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地檢署於去年12月3日依違反藥事法及刑法起訴。
衛生局去年8月6日會同檢調單位搜索九褔中醫診所,現場查獲「珍珠五寶散」藥品1大瓶及16小瓶,經查該藥品為欣隆藥業有限公司與該診所負責醫師洪0宏基於共同犯意,未經核准擅自製造藥品,經台中地檢署起訴後,衛生局續以製造偽藥事證,依據藥事法第78條第1項規定廢止該公司藥商許可執照。
衛生局重申,依據藥事法第39條規定,製造藥品,應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藥品許可證後才可製造;倘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將依據藥事法第82條規定,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為守護市民健康,衛生局會嚴格把關醫療品質,秉持民眾健康、安全第一的原則嚴加審查,呼籲中藥商及中醫師應秉持專業道德良知,遵守藥事法及醫師法等規定,切勿心存僥倖、罔顧病患健康,衛生局將持續加強稽查抽驗,嚴懲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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