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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網路完成112年度所得憑單申報
【記者林富貴/新北市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店稽徵所表示,112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所得申報書之申報期間自今(113)年1月1日至1月31日止,請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依限完成申報。
新店稽徵所說,憑單申報可採人工、媒體及網路方式,其中網路申報快速便捷,於申報期間內全日24小時均可上網辦理,例假日亦能照常申報,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tax.nat.gov.tw)下載「112年度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系統」軟體並完成安裝。
該所特別提醒,上開系統開放信用卡線上繳納扣繳稅款,扣繳單位可使用企業卡或負責人本人信用卡(以1張信用卡為限)線上繳納稅款,惟經授權繳納成功後,不得取消或更正,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竭誠提供詳細之諮詢服務。
圖說:所得憑單申報期間自今(113)年1月1日至1月31日止。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店稽徵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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