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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不縮水 台中買電動機車額外補助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汰購及新購電動機車補助不縮水,台中市特別針對育有12歲以下子女的市民額外加碼3,000元,並增加10年以上5期燃油機車換新補助對象。 環保局表示,一般民眾換購電動機車最高可補助3萬300元,以鼓勵更多車主儘速淘汰高碳排車輛,共同打造低碳城市。
環保局說明,台中市機車數量仍逐年上升,為加速燃油機車汰除速度,除原先96年6月30日前出廠之1至4期老舊機車,今年增加102年12月31日前出廠之5期燃油機車為汰舊換新補助車種;另為減輕父母育兒負擔,特別針對育有12歲以下子女的市民額外加碼補助3,000元,以鼓勵更多燃油車主汰換為電動機車,共同為台中市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盡一份心力。
環保局長陳宏益說明,台中市今年持續以空污物排放標準及排氣定檢不合格率,針對一般民眾分為4種老舊機車汰舊換購電動機車加碼補助級距,分別為二行程機車汰購電動機車最高補助3萬300元、1至3期老舊機車汰購電動機車補助2萬7,300元、4期機車汰購電動機車補助2萬4,300元及5期機車汰購電動機車補助1萬9,300元;中低收入民眾汰換電動機車,最高則可補助4萬2,300元。
環保局補充,機車補助案件全面採線上申請,相關補助辦法將公告於「台中ㄅㄨㄅㄨ網」最新消息。 申請今年補助者,購車發票須為同年開立;在今年完成舊車報廢、回收及新購車輛領牌,於明年1月10日(含)前提補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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