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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荔枝龍眼農損 4/8前申請現金救助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台中市荔枝及龍眼今年因氣候異常,導致花芽分化及花序形成情形不佳,經農政單位會勘認定,已達到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標準,經各區公所查報損失嚴重,農業部公告台中市為辦理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受災損害率達20%以上農友,即日起至4月8日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每公頃救助6萬2,000元或10萬元,市府另加碼補助復耕資材1萬元。
農業局指出,今年2月荔枝及龍眼花序抽萌期,日平均氣溫超過20℃達17天,且日最高溫超過27℃達14天,導致花序生長後期出現高溫逆分化情形。 經農業局會同農業部台中區農改場及農糧署中區分署現場勘查,確認損害率已達救助標準,報請中央爭取現金救助,農業部核定公告台中市為辦理荔枝及龍眼高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農業局表示,依據農業部此次公告救助作物品項,黑葉荔枝及龍眼救助額度為每公頃6萬2千元;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為10萬元,荔枝及龍眼受災損害率達20%以上之農友,4月8日前攜帶身分證、存款簿及合法土地證明文件,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除中央現金救助,市府依據農業災害復建補助作業要點,加碼補助復耕資材每公頃1萬元,協助受災農友儘速復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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