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位於 - 綜合新聞
|
八里污水廠回饋金115年增加880萬元
【記者林富貴/新北市報導】於114年7月經議會三讀通過的「新北市公共污水處理廠回饋金自治條例」修正案,115年開始依修正後條例編列回饋金。 修法針對大處理水量之水資中心回饋金計算級距進行優化,其中八里污水處理廠年度回饋金總額將增加約新臺幣880萬元,總規模突破5,200萬元,對於回饋區域有更實質的幫助。
新北市水利局長宋德仁表示,新北市公共污水處理廠早期收受截流水,新北市公共污水處理廠回饋金自治條例於101年訂定時,接管率較低約43.3%,污水處理廠以處理截流污水為主,污染濃度較低;目前接管率已大幅提升至71.34%,污染濃度接近純生活污水,加上八里廠增設污泥乾燥系統及沼氣發電設施,並參考6都回饋金條例適時調整回饋金額,以回饋地方。 經市府提案並獲議會三讀通過,新制將原有的6個計算級距簡化為5個級距,並針對每日處理量超過60萬噸之超大型處理廠(如八里污水處理廠),將回饋金提列單價由原本的每噸0.05元調升至0.075元,將實質提升八里污水處理廠周邊居民的生活福祉與各項福利補助。
基於專款專用福利優先的原則,水利局強調,回饋金之使用應受到嚴格監管。 依據自治條例規定,回饋金必須專款專用,主要用於「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醫療保健事項或生活補助金」、「相關地區內一般住(租)戶水、電費或社會福利之補助」、「教育獎助學金」及「環境衛生、美化環境及其他與環境保護有關之事項」等直接嘉惠居民之比例不得低於80%,確保經費真正落實於「人」的照顧。 受惠於115年回饋金增加,八里區新增「補助本區各校運動競賽及訓練經費」,鼓勵八里區各校發展各項體育運動,並發掘與培育優秀運動人才,提升整體學生運動參與度與競爭力。
除八里污水處理廠外,新北市有林口、淡水、北大及三鶯等多座大型公共污水處理廠,這些設施日夜運作淨化水質,每年也依法編列回饋金,金額約51萬至5,207萬,展望未來,永續共融,市府將持續秉持公開透明原則,透過「污水處理廠回饋地方經費管理及運用委員會」之運作,邀請在地里長及區公所共同監督,確保每一分回饋金都能發揮最大效益,讓鄰避設施轉化為支持地方發展的「鄰利」建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