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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桶用太久會收費?
南市消防局提醒簽訂契約保權益


【記者黃燕/台南報導】為保障市民使用桶裝瓦斯之安全與消費權益,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提醒市民朋友,向瓦斯行購買液化石油氣時,簽訂「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透過契約明確規範雙方權利義務,有效降低消費爭議發生。
消防局表示,據過往統計分析,瓦斯消費糾紛多集中於瓦斯桶保證金退還、容器使用費收取及費用不透明等問題。
依據瓦斯定型化契約內規範,瓦斯桶保證金於契約終止時可返還,有效保障消費者權益。
如民眾遇有瓦斯消費爭議,可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或向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


消防局長楊宗林特別提醒市民注意「容器使用費」相關規定,依應記載及不得記載內容,當同1瓦斯桶使用時間超過1年返還時,業者得酌收容器使用費,且不得超過新臺幣200元;超過2年者,不得超過400元。
在此特別提醒民眾應留意使用時間及收費標準,如遇未滿1年即收費或超收情形,均屬不當收費。

市長黃偉哲強調,平時應注意瓦斯軟管是否老化、使用環境應保持通風,並落實「人離火熄」原則,以降低事故風險。
消防局會持續加強向民眾及瓦斯行業者宣導定型化契約相關規定,以維護市民用氣安全與權益。


(圖說):台南市府消防局提醒:瓦斯用太久會收費?簽訂契約搞懂「使用時間超過1年」關鍵保權益.(記者袁登峯/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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