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位於 - 綜合新聞
|
防範兒童獨留意外 南投縣強化宣導守護兒少安全
【記者朱怡甄、李光曜/南投報導】近年來,兒童獨自在家或被留置無人照顧的情形時有所聞,潛藏高度安全風險,已成為社會關注的兒少保護議題。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未滿六歲之兒童不得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照顧;違反者須接受4至50小時之親職教育輔導,若拒不接受,得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此外,汽車駕駛人若將六歲以下或需特別看護之兒童獨自留置於車內,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4項規定,亦將處以新臺幣3,000元罰鍰。
經統計,南投縣114年通報兒童獨留案件達26件,呈現逐年增加趨勢。 此現象除反映部分家庭照顧資源不足外,也顯示社會大眾通報意識逐步提升,惟同時提醒家長仍應正視幼童照顧責任,避免因一時疏忽造成憾事。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指出,幼童自我保護能力尚未成熟,若獨留在家,可能發生誤食、跌落、觸電或火災等意外,亦可能因自行外出而走失或遭遇危險;一旦發生突發狀況,往往無法即時求助,風險不容忽視。
為預防類似事件發生,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持續推動社區宣導工作,並針對教師、托育、醫療及警政等第一線網絡人員辦理教育訓練,強化其辨識與通報能力,同時透過跨網絡合作機制,全面提升兒少安全防護網絡。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長林志忠表示,兒童安全仰賴家庭與社會共同守護,呼籲家長妥善安排照顧,避免讓幼童獨留在家,如有照顧困難,應主動尋求協助。
社會及勞動局提醒,民眾如發現兒童疑似遭獨留或照顧不當情形,請立即撥打113保護專線通報,共同守護兒童安全,營造安心成長的環境。 (南投縣政府廣告)
圖: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持續推動「防範兒童獨留意外」於社區宣導預防類似事件發生。 (記者李光曜/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