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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友宜親至補習班視察防疫 確認各項防疫措施是否完善
【記者林富貴/新北市報導】補習班及課照中心(俗稱安親班)是寒假期間學生主要去處,新北市長侯友宜今日親至補習班視察防疫,確認各項防疫措施是否完善,要求補習班及課照中心持續落實佩戴口罩、加強消毒,並鼓勵採梅花座,守護學生校外學習環境安全。
侯友宜表示,全市補習班及課照中心核准學員數約30萬人以上,寒假期間許多學生到補習班及課照中心上課,面對疫情考驗一定要有完善防疫作為。 自去年疫情開始迄今,新北市即要求全市補習班及課照中心密閉空間一律佩戴口罩、落實健康七守則「備物資、重消毒、量體溫、實聯制、戴口罩、勤洗手、生病不上課」,從未中斷。 近日因應疫情狀況,已再次要求業者加強每日課後消毒,並鼓勵採梅花座或分段分流等方式,以降低疫情風險、保障學生健康。 他也要求教育局持續嚴格查核補習班及課照中心防疫措施,若沒有做好防疫,最重將勒令停招或撤銷立案。
今日,侯友宜到板橋區2家補習班,檢視補習班體溫量測是否確實、實聯制是否落實、教職員工生是否全面佩戴口罩及防疫物資整備情形、環境消毒紀錄等。 同時,鼓勵所有補習班及課照中心在核准班級學生數容量之內,採取梅花座拉大座位距離,或採分段分流上課、線上教學等方式減少人數,並隨時依疫情做滾動式調整。 侯友宜也呼籲補習班業者,疫情瞬息萬變,業者要與市府站在同一陣線,以嚴謹的防疫態度、萬全的準備力抗疫情。
新北市教育局表示,自疫情發展以來,訂有補習班及課照中心防疫工作事項檢核表,檢核內容包含物資整備、通報機制及防疫作業等三大項目,除提供業者自我檢核外,也納入平時稽查重點,為學生學習環境做最高規格的安全把關。 教育局說,將持續嚴格查察,若補習班未依規定辦理,依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35及36條,得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為糾正、限改、停招,最重可撤銷立案;課照中心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8條,分別為限改、處3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停辦,最重可廢止設立許可。 教育局也呼籲,生病不上課,家長可視學生身體狀況,選擇在家自行照顧及學習,補習班及課照中心將依退費標準退費,如有相關消費爭議,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申訴。 業者務必每日至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及通報平台(https://lll.ntpc.edu.tw/Cram)掌握最新防疫資訊,配合相關防疫作為,保護學生及民眾免於感染的威脅,公私協力做伙抗疫。
圖說:新北市長侯友宜至補習班視察防疫情形。 (新北市教育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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