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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避免瓜田李下水里鄉公所辦利衝法講習
【記者李光曜/水里報導】新修正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已於107年12月13日實施,這次修法的重點為「公職人員」的種類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之公職人員脫鉤、調整公職人員關係人的範圍、身份揭露義務、交易或補助行為及例外之規定、修正自行迴避、申請迴避及職權迴避之規定等,內容均作大幅修正,受影響層面廣泛。 為了避免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熟悉法令而遭受不利裁罰,水里鄉公所特別邀請監察院財產申報處專員蘇宏濱宣講新修正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監察院財產申報處專員蘇宏濱就新修正之公職人員利益衝迴避法修正之重點、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相關案例、法務部關於該法實施以來之相關函釋資料及公務人員在實務上應如何正確執法,均作詳細之說明及解釋。 也提醒與會人員,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特定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該機關團體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之。 另相關公職人員,不論自行迴避、利害關係人申請迴避、或是機關職權迴避,迴避行為履行完成之事實,都應主動通知機關。
水里鄉公所表示,基於保護良善公職人員之理念,避免錯漏申報衍生故意申報不實而遭受裁罰,申報義務人可於「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以自然人憑證完成授權後,能利用網路介接透過查核平台向相關政府機關及金融機構等取得大部分應申報之財產內容,以提供給申報義務人申報財產,減輕申報人負擔。 以109年為例,辦理授權時間為9月5日至10月5日,水里鄉公所不但完成授權介接資料百分百之政策目標,亦於本所網站設置「公職人員利益衝迴避法身分關係公開專區」供民眾上網檢視,俾有效落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有關公職人員執行職務遇有利益衝突情事時,應避免瓜田李下之立法精神。
圖1-1100414-3C-1.jpg:監察院財產申報處專員蘇宏濱就新修正之公職人員利益衝迴避法修正之重點做分享。 (記者李光曜/攝)
圖2-1100414-3C-2.jpg:。 (記者李光曜/攝)
圖3-1100414-3C-3.jpg:。 (記者李光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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