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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文化部臺灣品牌團隊計畫」 即日起至115年1月9日(五)受理線上申請
【記者陳國威/報導】文化部臺灣品牌團隊計畫補助作業要點發佈:
一、受理申請期間:至115年1月9日(五)23:59止。
• 二、補助對象:依相關法規於國內登記立案或設立,從事音樂、舞蹈、傳統戲曲、現代戲劇等,且能展現臺灣文化元素、具有國際文化識別價值、聘有專職藝術總監或類似職務之演藝團隊。
三、補助內容:
(一)年度營運計畫:包含創作及人才培育、觀眾及行銷、財務、行政管理等計畫。
(二)藝文扎根計畫:包含進駐或經營藝文場館、落實文化平權、協助青年藝術家發展、國內及偏鄉巡演等計畫。
(三)國際交流計畫:包含參與或舉辦國際藝術節、受邀國外巡演、促進國際交流合作、工作坊等計畫。
前項藝文扎根計畫、國際交流計畫,得依團隊發展需求提報。
四、補助原則:
(一)依據提報之年度營運計畫、藝文扎根計畫及國際交流計畫,本部核予補助部分經費。 每年度最高補助額度以不逾團隊所提總經費三分之一為原則。
(二)本計畫得為一年或三年計畫。 申請補助三年計畫並經本部同意補助者,得先行匡列三年計畫補助額度,除核定第一年度補助金額外,獲補助團隊仍應逐年提具詳實之計畫送本部書面審核,經審查通過並參酌本部年度預算編列情形後,核定後續年度補助金額。
五、應備文件:請參閱作業要點第四點及「115年度臺灣品牌團隊計畫申請表格」審核文件依序排列。
六、受理申請方式:
• 採線上申請,至遲請於115年1月9日(五)23:59前送出;避免系統壅塞,請儘早完成線上申請程序。
七、申請流程:
(一)連結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
(二)申請「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會員,申請成功後點選首頁右上角-會員登入。
(三)線上填表與上傳申請資料:
1.【第一步驟:填寫申請案件資料】,完成後儲存。
2.【第二步驟:附檔上傳】,申請書pdf檔(封面請蓋大小章)包含申請總表、附表一至附表五、年度營運(一年或三年)計畫書及相關附件等。 上傳完畢請點選「案件儲存」。
3.確認無缺件或錯誤後,請點選「確認送出」,即完成線上申請步驟。
八、承辦單位:藝術發展司(02)8512-6536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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