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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延長“超級簽證” 持有人連續逗留時間至七年 每年簽發大約17000份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加拿大政府6月7日宣布一項延長“超級簽證”持有人逗留時間的計劃,允許他們最長可在加拿大持續逗留7年。
自2011年以來,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可為他們並未移民加拿大的父母或祖父母申請“超級簽證”,即有效期長達10年的多次入境簽證,且允許持有人在加逗留2年,這有助於實現較長時間的家庭團聚,而普通多次入境的訪客簽證允許的逗留時間一般為6個月以內。
加移民、難民和公民事務部長弗雷澤此次宣布的“超級簽證”新政策,將持有人逗留時間增加至5年,同時,持有人在加拿大期間可申請延長逗留時間,每次最多延長2年,這一新措施將自今年7月4日起生效。
另外,加官方今後將可以指定國際醫療保險企業為“超級簽證”申請人提供必要的醫療保險服務,目前只有加拿大的保險商可開展此類業務。
根據加官方數據,加拿大每年簽發大約17000份“超級簽證”。
“超級簽證”申請者在加拿大的子女或孫輩必須達到官方設定的最低收入要求,同時,申請者必須接受體檢,並提供獲認可的保險機構的個人健康保險證明,加官方表示,這是為了讓“超級簽證”持有人在加拿大期間能夠獲得緊急醫療服務,且確保相關費用不會由加拿大納稅人承擔。
↑圖說:加拿大多倫多著名的華人購物中心太古廣場(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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