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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國道通行費逾期繳納 可儲值或自動轉帳
【記者林富貴/新北市報導】李姓車主因需辦理車輛異動,到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查詢罰單時,才發現竟累積100多張國道通行費逾期未繳的罰單,累積罰鍰超過3萬元,李姓車主說,當時忘記繳納通行費,後來收到罰單時也因工作忙碌而未繳,現在才知道罰單已累積到這麼多,為自己的一時疏忽懊惱不已。
據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國道通行費逾期繳納的交通違規案件自105年至109年皆為新北市所轄汽車違規案件的第1名,去年違規件數更高達51萬5,000件,占全年汽車違規總件數20.38%,罰鍰金額則達1億5,469萬7,000元,占全年汽車罰鍰總金額5.74%。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李忠台處長表示,國道通行費逾期繳納,如經主管單位通知仍逾期繳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第1項規定,每筆可處新臺幣300元罰鍰。
今年2月,裁決處與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共同舉辦ETC及交通安全宣導活動,除了向民眾宣導可透過超商、遠通門市、遠傳電信、郵局、E-tag儲值、自動轉帳等管道繳納通行費之外,還針對高速公路行車費率、車速規定、行車間距、貨車裝載等交通安全項目加以宣導。 裁決處也提醒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也建議市民朋友可多利用儲值及自動轉帳的功能,以避免忘記繳納通行費而多了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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