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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國王批准解散國會 國會下議院解散後 應在60日內舉行大選
【記者林孟論/外電報導】泰國政府憲報網站12日發布王室諭令稱,泰國國王瑪哈·哇集拉隆功批准了總理阿努廷呈請的解散國會下議院草案。
根據泰國憲法,國會下議院解散後,應在60日內舉行大選,預計大選日期將定於2026年2月。
在諭令中,國王指出,阿努廷已向其呈報:政府於2025年9月由多個政黨組建而成,為少數派聯合政府,在當前泰國面臨經濟不確定性、社會緊張局勢、國內政治衝突、國際關係變化與地緣政治風險,以及泰柬邊境的動蕩等多重挑戰之際,本屆政府已無法在下議院獲得多數支持。
諭令指出,有效治理必須建立在政治穩定的基礎上,而在巨大政治壓力下運作的少數派政府無法確保這一點,解散眾議院並舉行新一輪大選,是當下最合適的道路。
諭令自刊登於泰國政府憲報網站之日起生效,國會下議院即宣告解散。 諭令稱,新一屆大選須由選舉委員會設定日期,但須在諭令生效後45日至60日之內。
↑圖說:泰國國王瑪哈·哇集拉隆功(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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