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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重罰地鐵工地事故方 法官表示 坍塌事故是由於“人為疏忽”和“危險行為”造成的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巴西聖保羅州法院日前針對2007年致7人死亡的聖保羅地鐵施工坍塌事故作出裁決:存在過失的6名高管和7家建築公司被處以2.4億雷亞爾的巨額罰款。
18日消息,法官表示,坍塌事故是由於“人為疏忽”和“危險行為”造成的,法官認為,盡管隧道出現結構不穩跡象,但負責該建設項目的人員無視了專家有關隧道需要“緊急”支撐結構的警告,為趕工期繼續推進工程,導致事故發生。
2007年1月12日,巴西最大城市聖保羅市中心一處地鐵隧道挖掘現場發生地面塌陷,形成一個約2200平方米的巨大坑洞,這個巨坑吞沒了一輛巴士並毀壞了7棟房屋,造成7人死亡,約200人流離失所,該案檢察官表示,這場災難給聖保羅市民造成“異常嚴重”的創傷,被勒令賠償的對象包括6名地鐵公司高管及參與地鐵設計建造的7家公司,判決還禁止涉案高管再出任公職,涉事公司5年內不准在巴西簽署政府合約。
↑圖說:巴西聖保羅州法院(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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