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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證監會推衍生品首部部門規章 鼓勵避險、限制投機
【記者彭志宏/外電報導】中國大陸證監會近日發布《衍生品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試行)》,這是證監會監管體系內,衍生品行業首部部門規章級別的法規。 辦法明確將衍生品市場定位為「管理風險、配置資源、服務實體經濟」,一方面鼓勵企業利用衍生品從事避險操作,支援開發滿足中長期資金風險管理需求的衍生品;另一方面,則依法限制過度投機行為。 新規將自2026年11月16日起正式施行。
告別碎片化監管衍生品市場進入統一規範階段
業界人士分析,這份辦法的出爐,對規範衍生品交易行為、防範市場風險、保護交易者權益,具有指標性意義。 它象徵大陸衍生品市場正式告別過去相對碎片化的監管格局,邁入統一規範的新階段。 未來在「管得住」與「放得活」之間,將更有機會找到平衡點。
適用範圍劃清界線銀行間市場不納入
辦法對適用範圍做出明確切割:由證監會監管的衍生品交易場所及衍生品經營機構所進行的交易與相關活動,適用本辦法;銀行間市場,以及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機構主導的櫃檯衍生品市場,則不適用。 但若銀行、保險業者以交易者身分,參與證監會監管體系下的衍生品交易,也必須遵守這套規則。
嚴禁操縱市場、內線交易特定公司與大股東設限
在行為規範上,辦法明文禁止透過衍生品交易從事操縱市場、內線交易、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違規減持、短線交易、利益輸送,以及藉由衍生品違規持有證券或基金等行為。 同時也限制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實控人、董監高及減持受限主體,針對自家股票或相關股權性質證券,進行衍生品交易。
交易者須符合專業門檻套期保值可豁免
交易者保護方面,辦法要求參與者須符合證監會規定的專業交易者標準,協會與交易場所雖可設定更高門檻,但從事避險活動者可依規定豁免部分或全部標準。 此外,衍生品交易也將實施帳戶實名制。
券商期貨商入場門檻:淨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億元
針對衍生品經營機構,辦法要求建立內控與風險管理制度。 證券公司、期貨公司若要申請從事衍生品交易業務,須符合「最近六個月淨資本持續不低於人民幣5億元」等准入條件。 證監會也保留根據審慎監理原則,動態調整淨資本最低限額的權力。
學者:雙層架構兼顧穿透監控與目的性監管
南開大學金融學教授田利輝指出,這份辦法從根本捍衛衍生品交易的核心履約機制,標誌衍生品市場正式進入統一規範時代。 他認為,新規將構建起「穿透式監控」與「目的性監管」的雙層架構,有助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讓市場功能充分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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